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
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是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虚拟教研室是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探索。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虚 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数量及经费支持
1.范围及类型
校级虚拟教研室原则上应依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进行建设,建设范围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建设内容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等类型。
2.数量及经费支持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个。学校拟遴选10个校级虚拟教研室进行重点建设,并对入选的虚拟教研室给予3000元建设经费。
二、申报要求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或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并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等级。
2.校内教研室成员不得少于3人,10人及以上教研室优先选拔。
3.教研室应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见附件1),综合考虑建设资质、建设类型、覆盖面等情况,择优推荐。
2.教研室负责人填报《内蒙古艺术学院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项目建设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1份,装订成册,A4双面印制,并将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于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至北区行政楼教务处210室,电子版发送至jsk3719@163.com。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4923719
附件:
1.《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2.《内蒙古艺术学院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表》
3.《内蒙古艺术学院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