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15:1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

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艺办发〔20202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践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实践教学研究项目指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的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

(一)立项范围

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

(二)立项数量

本项目拟立项15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统一填《内蒙古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申报项目应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有效。

4. 未提交2020年度教改结项材料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四、经费支持及项目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名单学校对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3000元/项。

其他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031日前将所有材料(申书一式1汇总表1份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北区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k3719@163.com。逾期不候,学校不接受个人报送及分批次报送。

2、教务处将以各单位提交的《内蒙古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名单

3、项目的日常管理及结项验收等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金超,联系电话:4923719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内蒙古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