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08年区内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少数民族省区创立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建院校,同年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院校。学校位于自治区首府、塞外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600多公里,空中距离只有440公里,空中飞行时间40分钟,乘火车10个小时。现任校长为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先生。 学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办学层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全日制计划。所有学生在呼和浩特市学习。 艺术学院设有绘画、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雕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影视表演、二人台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等1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30个专业方向。现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学、文艺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管理严格,办学效益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蒙语授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代号10)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在蒙古学学院办学,同样具有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越的办学条件。 内蒙古大学艺术类学生的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艺术人才。 一、招生人数 艺术学院本科计划招生830人。其中单列蒙语授课计划107人。区外招生计划112人。[区外招生简章] 蒙古学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授,专业代号10〉招生计划为25人。 未单列蒙授招生计划的专业均为蒙授、汉授兼招,应统一按“汉授艺术”(文)或“汉授艺术”(理)考生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艺术学院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40)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报考表演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3.报考蒙古学学院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10)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在内蒙古大学报名之前应完成自治区要求的艺术类考生的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并获得考生所在旗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对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2.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exam.ndzsw.cn,具体开通日期见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网站开通后考生可以随时登陆网络报名,并下载打印《内蒙古大学艺术类考试报名表》。 3.学生通过网络报名之后,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本简章规定的日期到我校各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等手续,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带本人照片由公安部门签章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号码),一寸近期免冠同一底片照片四张,并提交从考试报名网(http://exam.ndzsw.cn)下载打印的《内蒙古大学艺术类考试报名表》。 4.报考美术类、艺术设计类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报名费、考试费共160元。报考音乐类、舞蹈类及表演类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汉语授课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200元/人·年,蒙语授课艺术类专业学费为5760元/人·年。 5.考生可同时兼报我校多个专业,参加不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在高考志愿中可同时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根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07]53号)文件规定,2008年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合格与否请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阅,报考时,只能报考同样专业代号的专业。 四、报考地点、日期 2008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置考点。报考地点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 1.艺术学院美术、艺术设计类专业
2.音乐、舞蹈和表演类专业 ⑴ 初试时间、地点
⑵ 复试时间、地点 取得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初试合格证的考生,于2月24日到学院办理复试报名手续;2月25日开始复试。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
五、各专业招生名额与考试内容
六、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到本人报名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凭《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全国高考,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报名时进行,盟市意见填入预报名表,体检工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与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区外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和体检工作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办。 八、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2008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20)、音乐表演(马头琴,专业代号21),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31、32)、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36、37)、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4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出档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代号01、11)、动画(专业代号02、12)、美术学(专业代号03、13)、雕塑(专业代号04、14)、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5、15)、艺术设计(广告、环境、多媒体、装饰,专业代号06、16)、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号07、17)专业,专业成绩(满分为500分)×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它专业,包括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代号4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10、34、3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26)、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代号27)、音乐学(键盘教育,专业代号28)、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29)、音乐表演(美声18、民声19、民乐22、管乐23、弦乐24、键盘25),舞蹈编导(专业代号33),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38、39)等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区别各个专业按照相应专业的成绩排序方法分别排序录取。 5.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各个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的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个类别的录取最低分,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九、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2.学生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汉语授课学生7200元/学年;蒙语授课学生5760元/学年。 3.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4.呼和浩特市考生或者其他地区具备走读条件的考生一律走读。 5.考生初试、复试旅费、食宿费自理。 6.我校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08年面向天津市(17人)、河北省(21人)、山西省(37人)、山东省(35人)、陕西省(2人)招生,招生办法与本简章相同。 十、区外招生情况 我院部分本科专业2008年面向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河北省、天津市招生,区外招生办法详见《内蒙古大学2008年艺术类区外招生简章》。 十一、咨询联系地址 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71-4977203。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6(人工)。 高考咨询网址:http://www.ndzsw.cn 或者 http://zhaosheng.imu.edu.cn。 专业考试报名网址:http://exam.ndzsw.cn。 现场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如有政策上或者计划上的调整,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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